文化遗产是镌刻民族记忆、承载文明根脉的珍贵财富,其?;だ檬枪睾跷幕孕庞肟沙中⒄沟闹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物工作加速从“抢救性保护”向“系统性治理”转型,2025年新修订文物?;しǖ氖┬?,更标志着文化遗产事业迈入法治化、精细化发展新阶段。立足新时代要求,如何破解保护与利用的现实张力,构建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激活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成为亟待探索的核心议题。本文立足我国文化遗产资源禀赋与治理实践,以陕西省的探索为例,从法治建构、司法协同、机制创新等维度,探讨迈向“活态”治理的路径,为文化遗产?;だ玫母咧柿糠⒄固峁┧悸酚氩慰?。
一、从“守护”到“治理”的范式转型
在顶层设计引领下,文物工作从以“防止物理损毁”为核心的“抢救性守护”,向以“价值传承与创新性发展”为目标的“系统性治理”深刻转型。这一转型的核心特征在于:治理目标从单一?;ぷ虮;び肜玫亩胶猓恢卫碇魈宕诱鞯枷蛏缁岫嘣仓瓮卣?;治理工具从行政命令主导向法治、市场、技术等多重手段协同演进。
(一)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庞大,保护与利用活力显著
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达766722处,包含古遗址193282处、古墓葬139458处、古建筑263885处、石窟寺及石刻2442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41449处,其他类型4226处。核定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58处,博物馆总数达6833家。各类文物收藏机构藏品总量超过5082万件(套),其中国有博物馆藏品4233.3万件(套)。2024年,全国文博单位共接待观众15.5亿人次,其中国有博物馆接待观众13.3亿人次,公众参与热度持续攀升。
以陕西省为例,其文化遗产资源富集,保护与活化利用水平均处于全国前列。全省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9058处,涵盖古遗址23453处、古墓葬14367处、古建筑6702处、石窟寺及石刻106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213处等。拥有全国重点文物?;さノ?70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7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名镇7处、名村3处,列入国家?;っ嫉拇炒迓?79处,形成系统性的遗产保护网络与多层次活化平台,共同推动着文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价值传播。
(二)丰硕资源的背后潜藏着多维治理挑战
产权与权益困境。大量位于集体土地上的文物产权模糊,民间文物收藏、交易的法律地位与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
利用行为失范风险。在文创开发、旅游运营中,存在过度商业化、歪曲历史价值、破坏文物本体及历史环境等现象。
数字技术衍生新问题。文物数字化成果的权属、数字藏品(NFT)的发行与交易规制、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均存在法律空白。
纠纷解决专业化不足。涉及文物鉴定、知识产权、跨国合作的纠纷日益增多,传统诉讼程序在专业性、时效性、保密性上面临局限。
二、精细化、协同化的法律规范体系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为应对上述挑战提供了顶层框架。其最大亮点在于确立了“让文物活起来”的最终目标,将?;?、管理、挖掘、利用并置,体现了“在?;ぶ蟹⒄?、在发展中保护”的治理哲学。
(一)法律体系的立体化建构
当前,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根本、民刑法律为保障、文物?;しㄎ『椭鞲?、行政法为依托、国际法为延伸、文物?;ぷ欧ü婀嬲挛Ц?、地方性法规与专项规划为补充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全方位多领域加强文物?;す芾砗臀幕捣⒄?。
陕西省除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外,建立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机制,修订颁布关于黄帝陵、秦始皇陵、革命文物?;さ?部法规,已组织开展《陕西省文物?;ぬ趵沸薅┑餮谢疃刮奈锉;は喙刂捶觳榛疃?,扎实筑牢文物?;さ姆ㄖ纹琳?。制定印发《陕西省关于加强考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公布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ぷ芴骞婊?,陕甘、川陕革命文物保护片区规划,周原遗址、小雁塔等专项规划20余部,推动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了?;ず煜哂氤鞘蟹⒄贡呓绲姆ǘɑ?。
(二)亟待深化的法治议题
产权制度创新??商剿鳌八腥?、监管权、经营权”分置模式,在坚持国家所有权和文物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通过法定程序与契约,明确市场化运营的边界与收益反馈机制。
行为规制精细化。建立文物利用“负面清单”与“正面激励清单”,并引入文物影响评估制度,对重大利用项目进行前置性专业评估与社会公示。
数字规则前瞻建构。须明确文物数字孪生数据的采集权、所有权、使用权归属,制定数字藏品在权属证明、发行备案、二级市场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规则。
三、司法能动与行政执法的协同赋能
有效的治理依赖于法律的有效实施。当前,司法与行政机关正形成紧密协同的共治合力。
(一)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双轨并行
公安机关持续高压打击盗掘、盗窃、走私等文物犯罪,2024年侦破相关案件940余起,追缴涉案文物1.6万件(套)。检察机关则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预防与修复功能,组织、指导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行动、石窟文物?;ぷㄏ钚卸⒊ふ魑奈锖臀幕挪;?、大运河文化遗产?;ぁ⒚褡宕逭胺俏镏饰幕挪;ぃ俳沃谢褡骞餐逡馐?。2019年以来办理相关领域案件2万余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长城、石窟寺等发布的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推动了从个案监督到类案治理、从末端处理到源头预防的转变。
(二)学术研讨与司法实践互动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中华司法研究会文物司法研究分会,为司法裁判中涉及的历史价值判断、损害评估等专业问题搭建了研究与交流平台,有助于提升裁判的专业性与统一性。
四、涉及文化遗产的纠纷解决
随着以文物为核心要素的文化创意、娱乐及旅游产业市场的蓬勃发展,相关商业模式持续创新,交易形态日益复杂,跨境合作不断深化。与此同时,涉及文物与文化遗产的纠纷也呈现出频发、多样且专业的趋势。
(一)仲裁成为优先选择
这类纠纷往往涉及高度专业性的文物鉴定知识、行业特殊惯例,同时对处理时效和保密性具有较高要求。在此背景下,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已难以完全适应产业发展需要。而仲裁凭借其专业性、保密性、高效性及国际通用性等制度优势,正逐步成为解决文物保护、文化遗产利用及相关文化产业纠纷的优先选择。
在文物?;?、文化遗产及相关文化产业领域的纠纷处理中,仅凭法律条文往往难以实现精准裁断。无论是古画真伪的鉴定、非遗技艺的传承脉络,还是数字藏品的权属结构、文旅项目的商业逻辑,均要求裁判者拥有跨领域的知识储备与复合型的专业判断力。仲裁机构广泛吸纳文博、知识产权、文旅投资与运营等多行业专家,当事人可依法选择相应专家组成仲裁庭。这种“专家断案”机制,有力保障了纠纷处理的专业性与行业贴合度,使裁决结果不仅更具公正性和说服力,也能更好呼应行业规律与发展需求,从而发挥示范与引领作用。
(二)地方创新实践与深化路径
西安仲裁委员会成立了全国首家专门性的仲裁机构——文物艺术品国际仲裁院和文化产业仲裁院,并与意大利威尼斯仲裁院等发起“长安·罗马”法律服务联盟,是极具前瞻性的探索。未来深化方向包括:
制定专业仲裁规则。针对文物交易、数字版权、文旅项目投资等细分领域,制定特色仲裁规则。
推广仲裁条款前置。在标准文物授权合同、文创开发合作协议中,倡导嵌入仲裁条款。
构建“鉴定+仲裁”协作机制。与权威文物鉴定机构建立稳定合作,为仲裁庭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陕西省法学会成立全国法学领域首个涉及文物?;ぷㄒ档奈奈锓ㄖ窝芯炕?,牵头整合陕西全省的法学研究力量,实现了跨行业发力与跨领域合作,广泛开展学术研讨,系统开展文物领域法律问题研究,探索文物法治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
五、面向未来的“活态”治理体系
为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推动文化遗产治理体系向“活态化”“精细化”与“国际化”演进,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制度供给,强化合规指引与源头治理
建议系统梳理国内外司法与仲裁典型案例,联合文博、法律、文化产业运营等领域的专家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指引,涵盖文物鉴定评估、文创IP价值认定、文旅项目投融资等关键环节。同时,推动出台文物与文化遗产领域合同示范文本,将仲裁条款纳入标准合同架构,引导各方在缔约阶段建立风险防控与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提升合规水平,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二)拓展治理维度,积极应对数字时代新课题
高度关注文化遗产数字化、数字藏品(NFT)发行与交易、虚拟文旅场景开发等新兴业态带来的法律与伦理挑战。须前瞻性研究相关权属界定、知识产权?;ぁ⑹莅踩牒瞎娼灰谆?,推动形成适应数字文化生产与传播特点的纠纷预防与解决范式,为产业创新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三)深化国际合作,提升文化治理全球话语权
依托“长安·罗马”法律服务联盟等平台,主动对接国际规则,加强与文化创意产业发达地区、重要文博机构及国际仲裁组织的交流协作。重点开展跨境文化贸易、联合策展、海外文化遗产合作项目中的法律适用、合同设计与争议解决问题研究,为我国文化产品与服务“走出去”构建相匹配的涉外法治保障体系。
(四)筑牢人才根基,培育跨学科复合型专业力量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实务部门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机制,设立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合规、国际文化法律等研究方向,通过专项课题、奖学金、实习基地等多种形式,培养兼具文化理解、法律素养、国际视野与产业实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文化遗产可持续治理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储备核心动能。
(作者单位: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