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关于核定公布西藏自治区第三批革命文物(不可移动)名录的通知》印发,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公布彭波农场糖厂旧址、昆木加老哨所、西藏火柴厂(原址)等革命文物(不可移动)51处及江孜县委老常务会议楼等3个合并项目。
通知要求,西藏各地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しā返确煞ü婀娑ǎ岢直;さ谝弧⒓忧抗芾?、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落实保护责任,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推动革命文物系统性?;び胪骋患喙埽纫;ず梦奈锉咎澹忠;ず梦奈镏鼙呃坊肪常峋霰苊獯蟾拇蠡?、焕然一新式的过度修缮。加强低级别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健全保护措施,提升保护级别。切实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管理,严格履行革命文物涉建项目审批程序,不得未批先建、边报边建、越权审批、违法建设,不得大拆大建、拆旧建新、过度开发、过度商业化娱乐化。深化价值阐释,挖掘革命文物背后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讲好红色故事。
(藏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