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关系有幸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しā罚ㄒ韵录虺啤段奈锉;しā罚┬薅┕ぷ?。在此过程中,深刻感悟新时代党领导下的文物立法工作守正创新、科学严谨。多方协作、万难可破,在修法中认真贯彻和体现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积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工作,着力将我国文物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文物法律制度框架,深入推动文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早在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2年《文物?;しā分捶ǘ讲榈幕∩?,提出开展《文物?;しā沸薅┭芯抗ぷ?。2015年国家文物局研究提出初步修订草案,此后经过长达数年的调查研究、深入研讨,历经国家文物局三届党组承前启后、接续奋斗,慎始如终推进《文物?;しā沸薅┕ぷ魑炔娇?。在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等部门有力领导、大力支持下,《文物保护法》修改草案经过多轮征求两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社会组织、全国31个省份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多轮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法律修订草案报审稿。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文物?;しā沸薷牧形俺醮紊笠榈姆砂浮保裨?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围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文物?;しā沸薅┎莅?。”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首次审议《文物?;しā沸薅┎莅?,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审议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二次会议于11月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しā贰9抑飨敖角┦鸬?5号主席令,新修订的《文物?;しā方?025年3月1日起施行。长达十余年的《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终于划上圆满句号,取得可喜成果。
本次法律修改,是继2002年《文物?;しā沸薅┮岳吹牡诙涡薅?,虽未改变篇章结构,但作出重要修改、确立重大制度、完善?;ご胧⒐娣队泄啬谌?,对于加大文物保护、推进合理利用、强化法律责任、深化依法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缎拦奈柚?,撰写此文浅谈以下三方面初步认识。
一、“总则”作为法律的统领性部分,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文物?;さ幕驹?、国家主张和基础性内容,充分彰显此次《文物?;しā沸薅┑男率贝泄厣缁嶂饕辶⒎ň?。主要包括了十个方面的修改:一是将“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作为国家发展文物?;な乱档墓ぷ饕蟆6乔康鳌盎窘ㄉ?、旅游发展必须把文物?;し旁诘谝晃?,严格落实文物?;び氚踩芾砉娑?,防止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比敲魅诽岢鲆?,“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四是加强文物资源调查、动态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文物资源及保护情况?!薄跋丶兑陨先嗣裾奈镄姓棵偶忧慷怨形奈镒试醋什亩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蔽迨枪刈⑽奈锛壑笛芯?,强调发挥重要作用,“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绷羌忧课奈锉;ば逃痛葱麓?,要求开展舆论监督,“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参观游览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文物?;ば逃疃!薄靶挛琶教逵Φ笨刮奈锉;し煞ü婧臀奈锉;ぶ兜男ǖ溃⒁婪ǘ晕:ξ奈锇踩?、破坏文物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七是突出文物?;た萍加肴瞬潘智笸乒阆冉视玫奈奈锉;ぜ际?,提高文物?;さ目蒲Ъ际跛剑患哟罂脊?、修缮、修复等文物?;ぷㄒ等瞬排嘌Χ?,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文物?;ば畔⒒ㄉ?,鼓励开展文物?;な只ぷ?,推进文物资源数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八是鼓励开展文物利用,明确基本要求和原则,“国家鼓励开展文物利用研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本攀敲魅贰肮医∪缁岵斡牖疲鞫缁崃α坎斡胛幕挪;さ幕裕睦忌缁崃α客度胛幕挪;?。”十是高度重视文物?;す式涣骱献?,“国家支持开展考古、修缮、修复、展览、科学研究、执法、司法等文物?;す式涣饔牒献?,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p>
二、确立清晰明确的法律制度和法定措施,全面加强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体现在整体性、系统性?;さ母鞲龇矫妗J紫?,进一步明确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登记公布主体以及有关程序,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 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次,进一步明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具体措施,即“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明确管理责任人?!钡谌?,加强保护,规划先行,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制定有关规划时将不可移动文物的?;ご胧┠扇肫渲校亲橹嘀菩姓蚰诓豢梢贫奈锏谋;す婊?。第四,建设工程选址,要尽可能避让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不仅各级文物?;さノ欢椅炊恫豢梢贫奈锞】赡苁凳┰繁;?,事先确定原址?;ご胧?,报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无法实施原址?;ぃ炊恫豢梢贫奈镄枰ㄒ埔斓乇;せ蛘卟鸪?,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明确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ば奚傻纳笈魈?,“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明确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也强调了最小干预原则。第六,加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周边历史风貌的?;?,“对危害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迁移。”加强文物周边环境?;?,扩大了原来法律文物?;さノ坏姆段В宋炊恫豢梢贫奈?。第七,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尽可能消除占不可移动文物总量约80%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隐患,要求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等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文物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措施,提高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文物安全。
三、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由原来的16条修改为18条,加大对文物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追究的罚款数额,由原来最高50万元增至500万元,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1000万元,并且根据前面六章条款修改以及相关立法要求作出相应修订。譬如,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对应法律规定的文物?;ひ?,增补了需要责令改正或者进行处罚的两类违法行为,包括未制定不可移动文物原址?;ご胧?,或者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措施未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文物保护单位的?;し段?、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对应不可移动文物原址?;?、先考古后建设等制度,缜密夯实有关法律责任,这将有效扭转曾经时有发生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为建设工程“遁形让步”的被动局面,切实加强地下文物?;?,确保文物安全。
有关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法律责任,第九十三条明确,改变国有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用途,未依照法律规定报告;转让、抵押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改变其用途,未依照法律规定备案;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人具备修缮能力但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等行为,不只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还要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限制业务活动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书,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睢G惺导哟罅舜ΨAΧ?,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强了法律威严。
(作者系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