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放了纪录片《武王墩考古新发现》。片中曾展示两枚竹简的红外影像。其中一枚的字迹依稀可见:“……二人皆玄备觟冠执……”
“觟冠”,亦见于其他战国简册。望山简2-62:“二觟冠,二组缨?!闭碚咧赋觯骸啊场印纭?,古音与‘解’极近?!i冠’亦即‘獬冠’?!痘茨献印ぶ魇酢贰耐鹾梅彻冢е?,《太平御览》引作‘楚庄王好觟冠’?!豆阍稀贰i’字下亦注‘楚冠名’?!赌印す稀贰粽?,楚庄王鲜冠组缨’,‘鲜冠’应即‘觟冠’或‘解冠’之误?!橛А敝赶倒谥?,二组缨与二觟冠相配?!独窦恰び裨濉罚骸谥熳橛В熳又谝??!隰胱橛?,士之齐冠也。’……《说文》:‘组,绶属也。其小者以为冕(当从段玉裁注改为‘冠’)缨。’”安岗简1-5:“一觟冠。”整理者指出:“似当读为‘獬冠’?!痘茨献印ぶ魇酢贰耐鹾梅彻?,楚国效之’,高诱注:‘獬豸之冠,如今御史冠。’”“觟”,或作“桂”。包山简259:“一桂(獬)冠,组缨?!闭碚呋骋伞肮稹钡倍廖扳场薄4印痘茨献印ぶ魇酢返募窃乩纯?,“獬冠”因受楚庄王钟爱,而成为了楚国的特色服饰。关于“獬冠”的形制,彭浩先生指出:“獬冠其形状是前低后高,高出部分的上端较细,下端较粗大,后部下延齐颈部,有系带。这种冠式见于包山楚墓出土的人物车马奁上所绘主人和侍从的图像,由于是?画,而且画面很小,故图中二、三处对此式冠的描绘不尽相同,但仔细加以对比后,仍然可以确定它们为同一冠式。这种冠式与角的形状相似,或许是古籍中所说到的獬冠。”
除了“獬冠”,战国遣策中还记载有其他种类的“冠”:
一、縠冠。包山简263:“一生縠冠,一缁縠冠,皆卫……”《说文》纟部:“縠,细縳也?!薄逗菏椤そ浯贰俺湟律纯e襌衣”,颜师古注:“轻者为纱,绉者为縠”?!吧焙汀扮弧保际侵钢谱鞴谒谩翱e”的颜色,分别为青色和黑色。
二、纺冠。望山简2-61“一少(小)纺冠”?!兑抢瘛て咐瘛罚骸氨鲴?,迎大夫贿,用束纺?!敝Pⅲ骸胺?,纺丝为之,今之縳也?!奔止迨瑁骸霸啤模乃课?,因名此物为纺?!?/p>
三、帛冠。安岗简2-2:“一白(帛)冠?!贝牢南字杏小按蟛凇??!蹲蟠枫晒辏骸拔牢墓蟛贾?,大帛之冠?!倍旁ぷⅲ骸按蟛耒?。”“大帛”,王引之指出:“《杂记》注引作‘大白’?!薄独窦恰び裨濉罚骸按蟛痪q?!敝Pⅲ骸安蔽住?,声之误也。大帛,谓白布冠也。”
四、缟冠。安岗简2-2:“一高(缟)冠?!薄扮晒凇?,见于传世文献?!独窦恰び裨濉罚骸扮晒谒冂ⅲ认橹谝??!笨子贝锸瑁骸扮墒巧疃?,当祥祭之时,身着朝服,首着缟冠,以其渐吉故也?!薄兑葜苁椤て鞣狻贰扮晒谒冂ⅰ?。《韩诗外传》卷九:“对曰:‘得素衣缟冠,使于两国之间,不持尺寸之兵,升斗之粮,使两国相亲如弟兄。’”
五、大冠。望山简2-49:“一大冠。”《续汉书志·舆服下》“武冠,俗谓之大冠,环缨无蕤,以青系为绲”。整理者指出:“简文‘大冠’不知是否即武冠。”将“大冠”与“小纺冠”放在一起对比,我们推测,“大”“小”或许只是相对概念,并非特指某种形制。
据包山简264下记载,当时还有专门用于放置“冠”的“冠 ”,也就是箱子?!队衿分癫浚骸啊。褚?。又箱类?!?/p>
在确定“獬冠”之后,“玄备”也就可以确定了,当读为“玄服”?!氨浮?,之部并纽;“服”,职部并纽。之、职为阴、入对转?!蹲蟠范ü哪辍氨肝锏洳摺?,王引之《经义述闻》:“窃谓‘备物’即服物也,经传多言‘服物’。《祭义》曰:‘以具服物,以修宫室’,《周语》曰‘亦唯是生死之服物采章’,又曰‘服物昭庸,采饰显明’,皆是也。……‘服’与‘备’古字通。《赵策》‘骑射之服’,《史记·赵世家》作‘骑射之备’;《汉书·王莽传》‘所征殄灭,尽备厥辜’,即尽服厥辜,皆其证。”《韩诗外传》卷八“于是黄帝乃服黄衣,戴黄冕”?!端翟贰け嫖铩纷鳌盎频邸谑悄吮富泼?,带黄绅”?!靶?,亦见于传世文献记载?!洞蟠骼窦恰ぶ詈钚泼怼罚骸俺擅恚浦匝?。君玄服立于寝门内,向。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玄服?!薄独窦恰ぴ蛹窍隆纷鳎骸俺擅碓蛐浦淅瘢鹤?、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衣?!本荽耍颉靶钡卑ā熬糅汀焙汀按恳隆?。从武王墩遣策的记载来看,“玄服”并不包括冠?!段难 に斡瘛锤咛聘场怠罚骸拔粽叱逋跤胨斡裼斡谠泼沃ǎ咛浦??!踅?,必先斋戒,差时择日,简舆玄服,建云旆,蜺为旌,翠为盖?!崩钌谱ⅲ骸岸跛?,水色黑,故衣黑服。”这里的“玄服”,当指“黑服”,也应该没有包括冠。所谓“玄服”,应为“祭宗庙之服”?!独窦恰び裨濉贰爸詈钚艘约馈?,郑玄注:“端,亦当为冕,字之误也。诸侯祭宗庙之服,唯鲁与天子同?!?/p>
“二人”,其上模糊不清,不知是否只有二人。这里的“人”,当指“偶人”。楚、西汉遣策中,有不少关于偶人的记载,田天已有详细论述??勺什握?。
“执”,《广韵·缉韵》训为“持”?!妒ぺ纭ぜ蛸狻罚骸白笫种丛?,右手秉翟?!贝舜τχ概既耸种谐钟心澄?。
武王墩出土遣策内容,在结构上可概括为“数词+人+衣服+执+物品”。类似的记载还见于马王堆汉墓遣策:
简20:执长桱矛八人,皆衣绀、冠。
简21:执短铩六十人,皆冠、画。
简22:执革盾八人,皆衣青冠、履。
简23:执盾六十人,皆冠、画。
简24:执短戟六十人,皆冠、画。
以上辞例可概括为“执+兵器+数词+人+衣服”。其中,简20最为接近,若将“执长桱矛”置于“冠”之后,成为“八人,皆衣绀、冠,执长桱矛”,则与“……二人,皆玄备、觟冠,执……”几乎完全一致。据此,武王墩出土的这枚遣策简,完全可以归入田天所讨论的“偶人简”。田天曾“根据记录构成的方式”,而“将马王堆M3偶人简分为三类”,并将简20归入“记偶人执物、衣饰”的“第二类”,即“以手执物品或衣饰区别偶人身份”?;桓鼋嵌壤此担硗醵讶拍钩鐾燎膊?,是对武王墩战国遣策的继承。从时代上看,武王墩战国墓所处的时代,要比马王堆三号西汉墓早70年;从地域上看,武王墩战国墓为楚考烈王之墓,马王堆三号汉墓所在的长沙,在战国时期隶属楚国;从文化上看,西汉的缔造者刘邦以及开国诸臣,大多来自楚地。有鉴于此,马王堆三号墓出土遣策简,完全可以看作是楚文化在世间流传的具体体现。
就记载方式而言,战国时期的人偶简还存在以下几种:
一、数词+偶人。信阳简2-028中有“八盟僮”。安岗遣策简1-3中有“三盟童”。包山简262有“二烛銿”。这种方式最为简单,可概括为“数词+功能+僮/俑”。
二、数词+偶人+衣服。望山简2-49中有“九亡童:其四亡童皆缇衣,其三亡童皆丹绣之衣,其二亡童皆紫衣”。这种方式,显然是在第一种方式的基础之上,增加了衣服。
三、曾侯乙墓简212中有“柏奚二夫”和“桐奚一夫”。这种方式,是第一种的变体,即将功能改为质地,将数词后置,并加上“夫”字,可概括为“质地+奚+数词+夫”?!胺颉庇搿叭恕毙灾氏嗤?,当为量词。
与以上三种记载方式相比,武王墩战国遣策的记载方式最为繁杂。
综上所述,武王墩战国墓出土遣策中的内容应属“偶人简”?!靶?,指黑色的“祭宗庙之服”?!坝i冠”,即传世文献中“楚文王好服獬冠”的“獬冠”,可视为楚人的特征服饰?!爸础焙笥俏锲贰!岸恕敝?,所记为数词,还是其他内容,目前难以揣测。该墓出土遣策,还会记载哪些内容?墓中会不会出土其他性质的简册?这都有待相关信息的进一步公布。
(作者单位: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